《年代文之走无常》转载请注明来源:文明小说wenmingxs.com

据说,飞虎的父母本来是一长白山老猎人养的猎犬,非常聪明通人气儿,后来,老猎人在救助被敌特追杀的军人的时候,不幸中弹,后赶来的救援人员将人送到医院却没能将人救活。

老猎人无儿无女,那一对儿猎犬就跟他自己的儿女一样,所以,临终前,他拜托他救下来的士兵要收养,善待这一对儿猎犬。

那一对儿猎犬似乎知道自己的主人是因为什么再也不能陪自己了,先是靠着老人的坟墓守了三天三夜,不吃不喝,后来跟着老人救下的那几位守边战士生活在边境。

它们对潜入的敌人特别敏感,尤其是r国人的气息,这个有点儿玄幻感了,基本上只要身上有r国气息,跟它们一个照面就能被发现并疯狂扑倒撕咬。

其中有一个r国潜伏在部队二十多年的高层军官,本来是借口巡查边防,实际上是为了掩护敌人进入国境,哪成想刚一下车,就被这俩给扑倒了。

只可惜,后来这一对儿猎犬执行任务的时候,公犬被地雷炸死后,母犬没多长时间也病死了,也不知道为什么,这一对儿猎犬这么多年就怀了一胎,而且还就飞虎这么一个崽子。

都说双猫独狗特别厉害,这飞虎无论是体质还是体格都比它父母强很多,也跟它父母一样聪明通人气儿,加上是被从小在部队训练出来的,能力就更加不用说了。

飞虎立下的功劳,比一个十年老兵也不差了,听指挥,懂配合,唯一一点不如人意的就是,这货跟它爹妈一样是个恋爱脑还死脑筋。

就它的体质还有能力,部队自然是希望能多给留下些种子,但不管是哪个品种的母犬,它都不让近身,惹急眼了都敢直接将人家咬死。

也是因为这样,飞虎不得不被转移离开原来的军犬基地,因为它太凶了,其他的军犬有它在,都不敢吃食,一个个尾巴都夹得死紧,更不用说训练了。

当时也是恰好,二猛跟当时的大队长,现在的严副军长想要去军犬基地借一只军犬帮着做一个挺棘手的任务,结果,听说了飞虎的情况,当即大喜,至此,这飞虎就落户j市这边儿的军区,平常就是二猛照顾着。

不过,大家都没有把飞虎当一只普通的狗,对于这里的人来说,飞虎就是他们的战友,是他们的兄弟,平常不管谁有点儿好吃的都忘不了飞虎。

三年前,执行一个任务的时候,飞虎追击敌人都已经穿过边境线了,我们的士兵着急却没有办法跟过去,大家都觉得飞虎这次怕是完了。

毕竟,飞虎再厉害,它终究还是一只狗,它聪明,但绝对没有人类的狡猾,大家只能趴在边界线那里,默默地祈祷飞虎能平安回来,至于抓捕逃出去的敌特,这个想都不用想。

结果,谁也没想到,五天后,飞虎不仅回来了,并且把那两个跑出去的敌特给伤痕累累的拖回来了,还拐带了一个漂亮的狼族公主回来做媳妇儿。

为啥知道这个是狼族的公主,因为那两个敌特就是被狼群给拖拽过来的,领头的头狼跟飞虎媳妇儿长得特别像,是北方地区特别少见的金红色皮毛的鬃狼。

鬃狼是南美最大的犬科动物,同时也是一种珍稀的犬科动物,与红狐极为相似,一不留神便会认错。

它们背部和腿部皮毛呈黑色,体侧皮毛为红褐色,像穿着一件金红色的衣裳,尾巴和喉咙处为白色,腿细且长,身体苗条,一双大耳朵向上直竖。

鬓狼一般不狩猎大型猎物,因为它们的牙齿不发达,但它们就像自己的长相非常容易与红狐弄混一样,智商也跟狐狸一样远高其它动物。

它们的栖息地以开放的树丛和湿地为主,比如高草原和灌木丛等地,同时也喜欢稀疏且干燥的灌木丛,有时在农田和牧场活动,基本上不会出现在北半球这边儿。

估计会在毛子国驻扎,应该是不知名原因被驱赶流浪过来的一两只流浪的鬓狼,然后遇上了同样爱美人不爱江山的东北狼也就是灰狼的狼族首领。

至于原因,就是因为这一对儿兄妹或父女,除了身上的毛色之外,无论是体型还是形态明显就是东北狼的特点,那些狼群中的狼也能证明它们本来的血统。

后来,大概是狼王舍不得女儿/妹妹,又或者是毛子国那边儿的环境不招狼王的喜欢,这狼群干脆迁徙到了他们部队附近的一处叫红峡谷的地方安家落户。

部队的人都知道这个狼群的来历,是火龙的娘家,狼群也知道那些穿一样衣服的两脚兽是自己女儿/妹妹的婆家,所以,两边儿相处的非常融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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